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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双:流浪者

时间:2021-12-12     作者:何双【原创】

我叫王富贵,是一名乞丐。

打从城南地建修缮开始,那一块便是我常去之地。

现在我在清晨繁华的街上醒来,发现自己身上仅仅只有一张报纸御寒,身上衣服的袖子像是被什么东西啃过一般,只剩下一部分在手边甩动,头皮有一点痒,我试着抠了几下,哪知道一手的头皮屑,我没在意,在自己的衣服上蹭了两下。

那一年我从家里刚出来,初入社会就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,因为对其毫无兴致,索性没干多久就离开了。我一辞职就像脱缰的野马,想去哪里就去哪里,想做什么就做什么,毫无顾虑,随心所欲,于是我变成了乞丐。

关于对我是乞丐的这个定义,那天在大街上碰见一个穿着光鲜亮丽的人唤我乞丐,于是我想要证明自己不是一名乞丐,按照常理来说,一般乞丐应该满足四大特征:一穿着邋遢,头发凌乱。二没有固定工作,简称无业游民。三没有固定住所。四依赖流动人口的口袋生活。

前三条我皆符合,但我却不依赖于流动人口的口袋生活,所以关于我是乞丐的这个定义不成立,那么我不是乞丐这个反定义则顺理成章的成立,于是我称自己为流浪者。

说到衣服袖子的问题,那天我从雇我的那家人屋里走出来时,他们房外拴着一只狗,我见那狗的模样生得秀气,去逗它玩玩,它倒是一口牙对着我乱吠,我气不过去抓它的尾巴,看它要来咬我的节奏,急忙缩回了手,快步走到一边去,哪知道栓狗的绳子压根没栓着,那狗见我直接冲了过来,情急之下我用手一挡,袖子被撕碎了,手臂上有一排浅浅的牙印,打不过我还不能跑吗?想到这儿,我撒腿就跑,连工钱都是雇主后来托人给我的。

其次我常常怀疑咬我的那只狗有毒,而我中了它的毒,毒从我的手臂蔓延到脖子,最后到脑子,以至于我常常幻想自己有一天会口吐白沫而死。但直到现在我还活得好好的,或者我已经深入骨髓,病入膏肓了。

我听见人群嘈杂的声音以及来回穿梭的脚步声,也对,毕竟这是繁华的大街。

我对自己最初醒来的那个小镇非常的熟悉,就像夏天我很确定自己流下的汗是臭的。起初我的衣服还没有这么破旧,至少看起来一点都不脏。我无暇去意识这是什么地方,只是在醒来的小巷里漫无目的地走着。

那个时候正是冬天到来之际,我身处在南方的小镇里,旁边一个小屁孩奶声奶语的说希望多下点雪,不过在我看来,这里的冬天雪这种东西并不常见,我记得每次下小雪我都在场,看着雪落在地上,进而变为透明的水状,这时感觉日子也变得细水流长起来。

我在巷子里穿梭,我边走边细细端详与我迎面而来的路人,迎面而来的路人极少与我碰撞,就像分成的两拨洪水,均匀从我身边流走。

南方初冬的天气,风吹得人直哆嗦,由于我的衣裳破旧,容易进风,我不愿在街上像常人那样行走,否则明天我就变成了卖火柴的小男孩。所以,我环抱着自己,好让风能绕道而行,但似乎没能奏效。于是我背紧贴着墙,手依旧环抱着自己慢慢前进,像是在打射击,要躲避前方的敌人。

关于我的姓氏,自我离开那个遥远的地方之后,无人可问我也无从想起,但我似乎的确叫王什么,至于王什么,也许王富贵这名字的确是我本名。

我来到一个村与村连接的地方,我碰见了一个真正的流浪者。他询问我的名字,我回答我叫王富贵。

他告诉我他叫李五四,说是五月四日出生的,于是叫了这名。

他的衣服看上去比我的衣服还破旧些,头发凌乱地杂七杂八安置在头皮上。他抽着用纸卷好的烟草,双手环抱着,烟雾从鼻孔里呼出,窜入空气里。嘴里的烟快抽完了,李五四还没有发现,他出神地望着远处,直到那烟息蔓延到嘴边,李五四抽出一只手快速将烟拿走,扔到一旁,他说“该死。”我站他对面,他嘴里的烟味儿好像都跑进了我的脑里。

某天夜里我在自己的角落瑟瑟发抖,这该死的风吹得人直哆嗦。我好像做了一个梦,关于一位布施的女子,她站在我的跟前,看着我,似乎想要与我说些什么,不过风一吹,她就消失了,再也没来过。我实在睡不着,往李五四方向走去,他也睡不着,于是我们便开始谈及清朝末代最后一位皇帝溥仪,要说是如何说起的,我也记不清了。

话说慈禧将溥仪接到宫中供养是为了在光绪帝死后,自己仍然可以垂帘听政,手握政权。没想到,光绪帝死后,次日慈禧也驾鹤西去了。留下载沣和袁世凯辅佐溥仪,说是辅佐,形势却已经很明显,袁世凯大玩两面派逼迫溥仪退位,一手揽下政权。

我记得我们那时相谈甚欢,我很诧异我没能思考到的方面李五四却能够想到,我们就像磁铁与铁的关系,相互吸引着,又能够补充对方的不足。

我记得溥仪著有一本书《我的前半生》,是关于他被政权掠夺的前三十年。

我没有再向他谈及《我的前半生》,而我的前半生大抵是作为一名流浪者去寻找憧憬的东西了。我沿着南边的路走,脚踏过的地方,好似李五四也曾踏过。

如今南方的冬日更加寒冷,想来已经进入真正的冬天了吧。李五四不得不去往更南的地方躲避寒冷的侵袭,所以我也不得不与这位志同道合的友人挥手道别。

假若我没有证据证明我与李五四相遇过,以上的经历便会成为转瞬即逝的云烟。

过了一段时间,我在城中某个地方竟遇见了梦中那位布施的女子,她每每看着我,就有一种迷离的讯息散发出来,于是我的面前出现了许许多多的桌子,桌子上陈列着许许多多的食物,旁边是许许多多坐着的客人,许许多多的客人向我敬酒,我穿着大红色的衣服,大红色的衣服对我说恭喜恭喜。

待我酒至微醺,跌跌撞撞地奔进房里,坚果在盘子里被摆得贼高,一共三份在桌子上,上面是一块被红纱布缠绕的大匾额。我拿上桌子上的杆子走近正坐在床上的女子,头纱挡住了她的脸,不过我心中早有人选。就这样,我和布施的那位姑娘结了亲。

第二日,我起身时,布施的姑娘唤我王三,我才想起来,原来一开始离开那个遥远的地方就是为了来到此处结亲。这天晚上,一栋一栋房屋里亮着灯宛若天空中漂浮着的豆大的火点。

我的目标实现了。

关于流浪者的定义,我想我需要定义一下,它应该具有三大特征:一不渴望物质生活的享受;二追求精神世界的充实;三不惧他人的眼光。

然而没有事实依据的任何方式,都不能完全相信,搞不好只是一场解梦的风。

而我手边正好摆放着《我的前半生》以及布施姑娘的手帕。

 


个人简介:喜欢文字和音乐的美丽女孩。

身份: 2022届会员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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